啟東市呂四港鎮沿海秩序治安巡邏管理服務外包項目即將實施,現就本項目設備采購進行市場詢價調研。
一、項目概況:
(一)、實施范圍:
呂四港鎮蒿枝港至啟海交界處、“108工程”區域。在此區域范圍內沿海堤岸及灘涂的安全、秩序、環境衛生等日常管控巡邏服務。
(二)、服務內容:
受委托管理區域范圍內的治安、秩序和環境衛生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。
(1)每天必須按規定路線巡邏,對重點部位重點巡邏。
(2)要向廣大群眾做好宣傳教育。及時勸阻、制止群眾下海捕撈、養殖或游客下海游玩、拍照、錄像等行為;勸阻亂丟、亂倒垃圾現象,保護好沿線(海)環境。
(3)不得與群眾發生肢體沖突,不準粗言穢語、謾罵群眾。對不聽勸阻、不肯上岸或執意下海的,對故意混肴視聽、煽動群眾違法違規下海的,甚至采取過激行為的,應及時向政府報告,并當好政府執法管理的助手,配合相關部門執法管理。
(4)對巡邏中發現的走私販私、形跡可疑行為,應及時報告。
(5)對沿海灘涂和堤岸附近發生的群眾危害環境衛生行為,必須及時制止;對發現的自然堆積的海洋和生活垃圾,應及時報告。
(6)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巡邏沿線打卡,實時連線巡更及其他相關工作。
(三)、管理要求:
(1)根據潮水漲落時間,每天實行24小時全時段巡邏。
(2)投標人投入本項目的作業人員均為男性,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0周歲,且不得少于7人。
(3)每班在崗在位不少于2人。
(4)投標人必須自備巡邏汽車1輛,巡邏記錄儀3臺,手持電喇叭2只,強光手電3支,車載揚聲器1臺、電腦1臺等設備設施。
(5)投標人為執法輔助人員,沒有法定執法權。
(6)住宿和飲食均由投標人自理。
(四)、考核方式
(1)考核實施:由鎮政府(通過相關部門及人員)對巡邏管理小隊實施考核。
(2)考核辦法:考核實行“季度考核,半年大考,全年(度)總結賬”,即巡邏管理小隊每月必須于次月5日前分別向政府相關部門和公司報送當月工作總結,每季于季末次月5日前報送當季自查報告,每半年進行一次半年工作總結和自查自評報告,合同期第11個月提交一個全年(度)工作總結。
政府組建考核小組或指定考核人員,按照考核要求和管理小隊提交的工作總結以及各月工作臺賬、抽查情況,包括群眾的反映等,對管理小隊進行綜合評分考核。
(3)獎勵和處罰:凡每個考核周期內或半年內或合同期內,未發生或通過勸阻、報告后及時阻攔制止了群眾下海捕撈、養殖或下小海的,對派遣公司分別予以獎勵,獎勵金額分別為1000元、3000元和6000元。
凡每個考核周期內或半年內或合同期內,因工作失誤導致沒有及時發現或沒有勸阻、沒有及時報告而發生群眾下海捕撈、養殖或下小海的,造成一定影響或產生后果的對服務公司予以處罰,每發生一起,處罰金額為2000元;凡因群眾下海導致發生死亡事故的,加倍處罰;因下海導致死亡而產生社會和政治影響的,合同到期不再予以續簽。
二、約定事項:
1.服務期限為一年,合同期內未發生或通過勸阻、報告后及時阻攔制止了群眾下海捕撈、養殖或下小海的及其他重大安全事件,雙方合同根據甲方可以順延,要求順延最多不超過一年。
2.市場詢價表及相關材料于2022年12月23日17:00前,送或寄(以郵戳為準)。送或寄的地址為:啟東市呂四港鎮人民政府,聯系人:王德峰,聯系電話:13405712766。
3.報價費用說明:包括滿足服務內容所需要的一切費用,包括但不限于耗材、工具、通訊、服裝、辦公設備、各種稅費、人工工資(符合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且必須繳納社會保險)、保險、加班費、福利、利潤、工商稅金、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、責任等。
4.報價單位須提供營業執照,并具有勞務派遣許可證。
5.擬定支付方式及期限:政府財政撥款,根據考核結果,服務費按季度撥付。
6.其他:(1)請報價單位認真核算、如實報價,如發現虛假報價的,該單位今后將被列入采購單位黑名單;(2)本次報價僅作為市場調研用,因此價格僅供參考;(3)本次調研詢價不接收質疑函,只接收對本項目的建議。
啟東市呂四港鎮人民政府
2022年12月19日